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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治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
时间:2022-04-20 09:26:29    浏览次数:3017     

一、总体要求

实施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宁静生产执规律则标准,全员、全历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宁静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宁静危害,实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将有关事情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做出果真允许,并在工厂主门外通告,接受民众监督。地方各级宁静监管部分要将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制度落实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备停止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适用规模

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贮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宁静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三、宁静危害研判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宁静危害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卖力人、分担卖力人、各职能部分、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事情职责,强化目标治理和履职考核。

2.凭据“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笼罩企业全员、全历程的宁静危害研判事情流程。

3.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理会、厂级生产调理会安排生产事情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事情的宁静危害,落实宁静危害管控步伐。

(二)重点内容。

1.生产装置的宁静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指标规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宁静运行状态;种种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种种宁静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

2.危险化学品罐区、货仓等重大危险源的宁静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及仪表系统是否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是否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可能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是否确保人员在岗;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货仓是否凭据国家标准分区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贮存,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

3.高危生产运动及作业的宁静危害可控状态。装置开停车是否制定开停车计划,试生产是否制定试生产计划并经专家论证;各项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治理制度,作业历程是否进行宁静危害辨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增强现场监督,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做到升级治理等;各项变换的审批程序是否切合划定。

4.凭据宁静危害辨识结果,重大危害、较大危害是否落实管控及降低危害步伐;重大隐患是否落实治理步伐。

四、宁静危害报告和允许

1.凭据“一级向一级卖力,一级让一级定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分要每天做好职责规模内宁静危害管控和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纪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允许,压实企业全员、全历程、全天候、全方位宁静危害的研判和管控责任。

2.在安排宁静危害研判和管控事情任务时,既要向下级交任务、交事情、交目标,又要同步交思路、交要领、交宁静要求。

3.对下级宁静危害报告和允许,上级要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宁静危害防控步伐落实到位。

4.主要卖力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宁静生产各项事情情况,亲自调理,确保生产经营运动的宁静危害处于可控状态。

5.在生产装置、罐区、货仓宁静运行,高危生产运动及作业的危害可控、重大隐患落实治理步伐的前提下,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等主要宁静危害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卖力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宁静允许,在工厂主门外通告,并上传至属地宁静监管部分网站。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企业卖力人代履行宁静允许事情。

五、宁静允许通告

(一)主要内容。

1.企业状态:主要通告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宁静危害的主要运动。如有几套生产装置,其中几套运行,几套停产;厂区内是否保存特殊作业及种类、次数;是否保存检维修及承包商作业;是否处于开停车、试生产阶段等。

2.企业宁静允许:企业在进行全面宁静危害研判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的宁静危害管控步伐,由企业主要卖力人允许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宁静运行状态,宁静危害是否获得有效管控。

(二)通告方法。

1.通告时间:每天上午10时更新,至越日上午10时。

2.通告所在:属地宁静监管部分网站;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显示屏(宁静允许通告牌示例见附件)。企业设置的显示屏,要求文字图像显示清晰,装置位置切合防火防爆划定,包管人员、车辆宁静通行。

(三)基本条件。

企业保存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宣布宁静允许通告:

1.没有建立完善的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治理制度,相关职责没有层层落实的;

2.重大隐患没有制定治理步伐的;

3.动火等特殊作业治理步伐不切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当天对重点装置、罐区以及动火等特殊作业没有进行宁静危害研判和接纳有效控制步伐的;

4.特殊时段没有带班值班企业卖力人的。

六、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的监督

1.各级宁静监管部分应催促指导企业于2018年11月30日前建立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制度,将企业履行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关于逾期未建立制度、不宣布、虚假宣布宁静允许通告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果真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工具。

2.各级宁静监管部分要对企业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情况进行统计剖析,实施动态监管,将企业履行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情况作为宁静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催促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宁静生产主体责任。

3.各级宁静监管部分要强化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勉励企业员工和社会民众发明企业保存不宣布、虚假宣布宁静允许通告等情况时,积极向属地宁静监管部分报告。

4.勉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信息平台,在凭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宁静危害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对企业进行固有宁静危害分级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企业允许通告的动态危害,建立每日企业红、橙、黄、蓝宁静危害分级,并凭据分级结果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实施日志式治理。

5.有关中央企业要催促指导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制度,完善责任体系;从集团公司层面制定总体宁静危害防备步伐,指导各分公司、子公司结合实际,落实宁静危害管控步伐。

摘自:

应急治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宁静危害研判与允许通告制度的通知 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809/t20180913_230585.shtml

附件:宁静允许通告牌(示例) 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809/W020180913579750213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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